北魏规定富人帮穷人,能官可兼多地职务多给薪俸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记载,公元473年,癸丑,魏诏守令劝课农事,同部之内,贫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无者;若不从诏,一门终身不仕。

资料图:古代富人庭院

北魏政府发布命令,号召老百姓重视农业,一个地区的富人同穷人要互相帮助,富人不能嫌弃穷人,富人有多余的耕牛,必须借给没有耕牛的穷人。假如富人不肯借耕牛给穷人耕田的话,穷人告到地方政府,那么,就要处罚富人,处罚的方式是:富人的家人子弟,终身不许走仕途当公务员。

有了这样的政策,哪个富户还敢不帮助穷人?这种朴素的古代富人帮穷人,在政策层面上动真格的,相当雷人。

当时,北魏政府还有一个非常鼓舞官吏的政策: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静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

只要地方官员有真本事真能力,把自己的属地管理得好了,辖地就可以越来越广、官越做越大、俸禄越来越多。这在古代官本位的体制中,确属一种根本性的保障措施,激励性很大,对促进北魏吏治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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