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

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

  在商代,国家权力掌握于商王之手。商王在臣民面前保持独尊无双之至高身分,自称「余一人」。商代王位同夏代一样,是一姓世代相传的。至于王位世袭的方法,夏代大致是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相结合。而商代前期、中期主要是兄终弟及,即兄死传弟,无弟然后传子。到了殷商后期,在第二十六王庚丁以后,才确定为传子制。从此,在中国历代王朝,虽有兄弟相传之例,但王位世袭之主流乃父死子继。历史经验表明,兄弟在未婚之前尤其是孩提时代,关系自是十分亲密、融洽,一旦各自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由于异姓之介入,便渐疏远。倘遇根本利害冲突,如财产、权位等之承继,则往往势同水火。是故商代后期传子制之确立并非偶然,实乃家族关系演进之结果。尔后兄弟之间为争权夺位而自相残杀,则是史不绝书,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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