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的穿衣服“品”位

 

  现代人买衣服要看品味,古代人穿衣服则要看“品”位。商周时期,衣服款式通常是上衣下裳,裳即裙子,不分男女都可穿用。贵族在裙子外再多系一片革制或丝绣的斧形服饰即是身份尊贵的标志。到春秋之际上衣下裳被连接起来,下面垂到踝部,称为“深衣”。

  深衣制作时仍上下分裁,然后再缝在一起。其下裳共用12幅,以应每年有12月之意,表示古人对天时的崇敬。深衣的用途广泛,诸侯、大夫、士既可在家居时穿着,又可在晚朝时穿用。庶人一般穿褐,但也可用深衣作为礼服。深衣对后世服饰影响很大,现代的连衣裙也是由深衣沿革而来的。

 

 

  古代御寒的冬服有裘、袍等。裘是皮衣,兽毛在外,亦要依等级穿用。古代以狐裘为贵,主要供君王及贵族穿用。狐裘又分狐白裘、狐青裘、狐黄裘、狐苍裘等。

  据《白虎通义·衣裳篇》说:“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服苍。”而士一般穿虎裘、狼裘或羔裘,庶人则只能服犬羊之裘。裘衣平常可直接穿用,但在举行礼仪与会客时要在裘衣外再加穿裼衣,即罩衣,否则将被视为失礼与不敬。袍最初是装填乱麻和旧丝棉的厚长衣,为贫困者穿用的衣服,汉代之后出现了绛纱袍、皂纱袍等,袍才成为朝礼服。

  所以,先秦时期穿裘还是穿袍,是有显著贫富差别的。秦汉之后,为了维持统治秩序,衣着等级制度日益完善。各级官吏与庶民在衣着服饰上,从式样、用料到颜色、花纹,都有明显的不同。如唐宋以后,龙袍与黄色就成为皇室的专用服色,“黄袍加身”已成为登上皇帝宝座的代用语,所以其他人绝不能僭用,否则将被视为“大逆不道”。其他官员,“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而平民百姓则禁止用大红和鸦青色,以免与官服相混。

 

 

  服饰等级在礼服和官服上的表现尤为明显。古代帝王及高级官员的礼服上绣有12种纹饰,即日、月、星辰、群山、龙、华虫(雉类)、火、宗彝(祭祀的礼器)、藻(一种水草)、粉米(白米)、黼(斧形)、黻(两弓相背形),通称十二章纹。这些纹饰均有象征性含义。

  据古人分析,日、月、星辰象征光临照耀;山象征安静镇重;龙象征随机应变;华虫象征有文章之德;火象征光明;宗彝象征忠孝;藻象征洁净;粉米象征济养;黼象征决断;黻象征君臣相济,背恶向善。十二章纹由来已久,大约在周代已经形成,但在秦以前只是服装上的吉祥纹饰。直到东汉时期,章服制度作为封建礼仪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真正确立。从此以后直到清代,十二章纹一直作为帝王百官的服饰。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朝廷发布诏令,宣布车舆、服装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拟上”,违者治罪。其具体规定:天下只有皇帝可用十二章;皇太子及一品官员之服用九章,“龙、山、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二品之服用七章,“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三品之服用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四品之服用三章,“粉米在衣,黼、黻在裳”;五品之服用一章,“裳刺黻一章”(《新唐书·车服制》)。

 

 

  明清时期,皇帝的朝服仍然采用十二章纹,而文武官员则改章服为补服。补服也叫作补褂,是在常服上另加徽识,称为“补子”,缀于前胸和后背上,以金线和彩丝绣成,使人一望便知其官衔和品级。

  官服一般是在履行公务和参加典礼时穿着,平时官吏亦可穿便服。官吏不论上级下级,如正式见面,一方穿官服另一方也应穿官服接待。下级穿官服拜见上官,上官如不穿官服接见,便为失礼,下官甚至可以拒绝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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