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令的由来

剃发令,指中国明末清初时期清政府在“君犹父也,民犹子也”,要求“父子一体”,强令其统治下的全国各民族,主要是汉族、蒙古族及其它南方少数民族等,改剃满族发型的政策。

清初的剃发实际上并没有像现代清宫影视作品那般将发辫之外的部分刮成光头,而是留有类似于现代人观念中的短发寸头,另外在后脑部仅有金钱大小的面积蓄长发,打成辫子,由于蓄发面积不大,所以辫子细小,其余部分留有一寸短发。故宫博物院的大量清初人物藏画也体现这种发型。

在江南一带最严格的时期执行“清发五等定罪”的发型标准。“一寸免罪,二寸打罪,三寸戍罪,留鬓不留耳,留发不留头。”这与传统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人们从出生到死亡是不剪头的观念相冲突。

由于这项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认同,原因之一是为了消弱反抗意识,巩固清朝统治者的至高地位,引起江南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与抵抗,结果导致清政府的血腥镇压。

背景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汉人男子需要把头发绾成发髻而冠之。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

清军于西元1644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甲申年(1644)4月22日。

是日,绾兵驻防“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大明帝国宁远总兵吴三桂,开关揖入宿敌,清兵占北京。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寻常的一天。

这天,福临颁布了“剃发令”:京城内外,限10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

这是以死要挟汉人皈依满人的发式。汉族男儿蓄发,在他们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妄动。未成丁的孩童,头发覆颈披肩;成年后,总发为髻。满人则不然,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直线以外的全部剃去,仅留颅顶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清廷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之一,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如果说武力征服犹如暴风骤雨,那么“剃发令”就像晴天霹雳,汉人惊恐万状。这惊恐瞬间化作满腔怒火,他们要发不要头,宁为发而死,高呼:“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惊天地,泣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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