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1月6日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在延安举行

在72年前的今天,1941年11月6日 (农历九月十八),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在延安举行。
1941年11月6—21日,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在延安举行。到会议员219人,其中共产党员123人,民主党派25人,无党派人士61人。毛泽东在开幕会上和闭幕会上发表演说,着重说明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批评一部分共产党员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狭隘的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的错误思想和作风。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主观主义和关门主义不打破,革命将不能成功。大会听取了边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参议会常驻地的工作报告,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保障人权财权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陕甘宁边区处理债务条例》、《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陕甘宁边区战时动员壮丁与牲口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等。大会审查了边区政府3年来的财政收支,通过了1942年度总概算书,并责成边区政府实行精兵简政政策,开源节流。大会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高岗为边区参议会议长,谢觉哉、安文钦为副议长,林伯渠等18人为边区政府委员;林伯渠、李鼎铭为边区政府正副主席。还选出了高等法院院长和9名常驻议员。
11月22日,新选出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副主席和政府委员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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