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为什么不能吃狗肉?

民以食为天,饮食保健身体,当然,饮食禁忌不能忽视,更多的时候,在中国不同年代,食用的食物不同,对食材也不同,各个地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饮食方式、饮食习惯。

  狗肉是当前常见食材,即使你爱这个宠物,但是,吃狗肉依然有很多,还在某些地方出现了狗肉节。

  汉朝人的记述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那个时期的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能吃得起,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

  却不想,在宋代出现了一场禁止吃狗肉的事情。

  宋代朱弁《曲湖旧闻》记录了一则因皇帝属狗而禁屠狗的故事:“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可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养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迁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戌子,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其间有善议论者,密相语曰:‘狗在五行,其取类息有所在,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审如《洪范》所云,则其忧不可胜言者矣。其最后的结果是导致了挂羊头卖狗肉这个成语的出现。

  关于满族不吃狗肉一般有三种说法:

  一是义犬救罕王说。此说源于满族的民间故事,便说法亦不相同,一说努尔哈赤脚上有红痣,被明辽东总兵李成梁所忌,欲杀之。

  努尔哈赤李成梁小妾的帮助下骑青马带犬逃出,明兵随后追来,先射杀青马,努尔哈赤逃入河边芦苇中,因过度疲劳而睡去明兵找不到努尔哈赤,就放火烧荒,那狗见罕王不醒,就跳到河中浸透全身,再跑到他身边,把苇草淋湿,狗反复这样做,罕王得救,而狗累死。

  罕王发誓,再不食狗肉。闫崇年《努尔哈赤传》采用了这个说法。而春风文艺出版社的《满族民间故事选》第二集中《义犬的故事》却说:萨尔浒大捷后,罕王努尔哈赤大宴群臣将士,其叔龙敦早有篡权野心,乘机将罕王灌醉后送回大帐,龙敦见罕王大醉,而周围又无人,拔钢刀欲杀之,此时,罕王养的一条大黄狗,忽然窜到帐内,先咬醒罕王,再向龙敦扑去,咬伤龙敦后,被龙敦所杀,但罕王已醒,很快杀死了龙敦,平定了叛乱。

  于是老罕王厚葬了黄狗,并下令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应该说,这两个传说后面的历史真实性都是不可靠的。努尔哈赤不仅没有一个叫龙敦的叔叔,而且其被李成梁哺养过,只因脚长红痣,险些被害,多亏成梁小妾和义犬相救的故事亦属附会。再说努尔哈赤如果曾正式下令不许食狗肉,《满文老档》应该有记载。因此,一个晚出的故事能影响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风俗的说法,其真实性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

  二是源于满族先人的风俗说。赵宏《略谈满族文化之饮食习俗》认为:“考诸史籍,实因满族先人在古代长期的渔猎生活中,狗对人们的经济生活起到过重要的帮手作用,后来人们不忍心杀食其肉,逐渐形成了忌食狗肉的习俗。”此说看似有道理,因为风俗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按着这一说法,满族的先人就已经不食狗肉了。

  我们知道满族的先人是女真人。如果女真人不食狗肉,此说就成立了,然而,事实不是这样的。南宋马护《茅斋自叙》一书中写到了“金初女真风俗”,书中说:“遇阿骨打与诸酋共食,则于炕上用矮台子或木盘相接,人置稗饭一碗,加匕其上,列齑韭、野蒜、长爪,皆盐渍者,别以木碟盛猪,羊……犬……虾蟆等肉,或燔,或烹,或生脔……”阿骨打是完颜部女真人,是大金国的创建者。

  在他们宴桌上有狗肉,在吃法是即可以燔烤,又可以烹煮,还可以生吃。这显然否定了满族的先人——女真族人已经有了不食狗肉风俗的说法。

  三是图腾崇拜说。孙文良主编的《满族大辞典》中提到了此说:“狗是满族氏族制时期图腾崇拜之动物,故部人不得服其皮,食其肉。”我们知道,满族之称始于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此时,满洲八旗已经占有了辽东,其社会性质已经基本上进入了封建社会,已经不存在原始的氏族制度。

  如果说满族的忌食狗肉的风俗源于氏族时期的图腾崇拜的话,那不应该始于满族,而应该始于满族的祖先,按现在通行的说法,肃慎、勿吉、挹娄、女真分别是满族的祖先在不同时代的称呼。

  女真之后改称为满洲(满族)。前面已经证明女真人至少在阿骨打时期是食狗肉的。就是说,要么满族的早期先人没有狗图腾崇拜之说,要么就是虽有此说但到金太祖阿骨打时已经废止了。不管怎样,将满族忌食狗肉跟他们祖先的图腾崇拜联系起来的说法,还缺乏根据。

  相传,满族始祖老罕王努尔哈赤在一次战斗中,他带着几个人与敌军遭遇。众多的敌兵眼看就把他们给包围了,万般无奈,老罕王努尔哈赤只好让所有的人都躺在地上装死,这时正好有一些乌鸦和喜鹊飞了过来,并落在了他们的身上。敌兵上来后一看,有许多乌鸦、喜鹊落在他们身上,就误认为这些人都死了。这样就骗过了敌兵,老罕王努尔哈赤他们死里逃生。

很久很久以前中国人的食谱里就有狗肉,在先秦之时,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第一种看家护院,第二种打猎,第三种养着吃肉的。秦汉时期食狗肉风气大增,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那个时期的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能吃得起,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不过到了宋朝时却不能吃狗肉,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

  话说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宋人认为,狗肉属于贱品,不可登大雅之堂。宋人还常常将屠狗食狗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宰杀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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