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朝到清朝,当局为何要对官员实行严厉的房产“禁购”?

房产限购令,从东汉到民国的官民,对这个时髦词汇,其实早已耳熟能详。

如今的方法是限套数,目的是抑房价,而延续2000多年历史的限购令,采取的方法是有条件成交,即购房者求田问舍,先问亲邻,即购房者购买前,必须征得出售方的亲戚、邻居的同意,否则成交无效,其目的是限制百姓流动,以方便政府在收税、征兵、徭役等方面的管理。

然而,如此限购政策,对于元到清的官员,也是一种奢侈品,因为政府对官员采取的不是限购而是禁购,而且政策日益趋紧,说元到清的官员在购房上的政策连老百姓都不如,实在不为过!

那么,从元到清的500多年来,当局为何要对官员实行史上最严厉的禁购呢?

元世祖忽必烈,率先出台了史上只针对官员的房产禁购令:即不许当官的买房。宋刚亡时,一批蒙古人跑到江南做官,这些领导素质低,仗着权势,对老百姓的房子强买恶要,甚至一分钱不给,激起民愤,各地纷纷起兵抗元。为抚慰江南、化解民怨,元朝当局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房产的禁令。

尽管是禁购,但元朝对官员的限购对象,只限于在江南地区当官的蒙古人,到了明代,禁购令开始加码,规定禁购对象覆盖到全国各地的官员。即凡有司官吏,不得于任处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也就是说,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买房,如让朝廷得知,扒光屁股,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将你买的房子充公。

到了清初,出台了比明代更严厉的禁购措施,对官员购房知情不报者,实行连坐制度,即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意思是: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当地官员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

乾隆年间,不但严禁旗人在工作地买房,还禁止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岁以上的儿子上任。乾隆七年规定:历来旗员后辈随任在外,年至十八岁者,例应来京。意思是,旗人在外做官,孩子假如不到18岁,可以跟着他在工作地栖身,除有特例,若超过18岁,必须送回北京。

如此规定背后有玄机:一是旗人后辈过于蛮横,欺男霸女,妨害治安,而当地司法机关又碍于面子,不便惩处,于是滋生和谐隐患;二是担心旗人以子女成人为由在当地买房。对此,乾隆思来想往,索性把这帮衙内强留北京,如此可以一箭双雕!

不准官员在当地购房,那官员住哪呢?原来古代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类似现在的机关大院,办公住宿连为一体,但官员所住房子属国有资产,官员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须按清单归还,除少数有立功表现的官员由皇帝赐给住宅外,大多数官员要么返回原籍,要么自行解决。

唐玄宗登基不久,前朝宰相李日知退休,即命家人整理行装,马上搬出官邸,移居乡村住宅。太太惊问何故,他说他已经退休了,太太大怒:家产屡空,何家之有?宋仁宗时宰相杜衍,因为一生不殖私产,退休后,只好长期借居南京车院(相当于现在的驾校),直到去世。连宰相(国务院总理)都不能占住官邸,其他退休官员也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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